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到大佳河省级自然保区管理局

时间:2018-04-27

来源: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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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宣传公益诉讼,进一步规范我县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促进国家湿地资源保护,近日,饶河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万彬应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邀请,为该局工作人员开展了一场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讲座。此次讲座参加人员包括邀请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乡镇相关管护人员近30人。
      课上,宣讲人紧扣“保护湿地生态、依法履行职责”主题,围绕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为中心,详细讲述了公益诉讼的意义、范围,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破坏湿地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例,生动具体的阐释了湿地管理机构怠于履职、违法作为致使湿地生态资源遭受破坏的现象和行为,让湿地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同时建议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科学规划、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湿地资源保护执法水平,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保护湿地资源合力。
      课后,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韩生根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此次宣讲作为契机,找准公益诉讼与自身执法工作的结合点,强化风险意识,恪尽法定职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合力推进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努力为建设绿色家园、生态饶河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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