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7-06-27

来源: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逯凤云

录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审核:毛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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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饶河县工商联联合举行了“派驻饶河县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揭牌仪式, 拉开了检察院、工商联双方为非公经济企业保驾护航的序幕。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于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宏旭、县工商联主席闫举香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县直10余家相关单位和部分非公企业代表参加揭牌仪式。该检察联络室的设立,不仅是县工商联联系重点企业护航经济发展的有益尝试,也是县检察院“检力下沉、延伸触角”开展检企共建的重要平台。据悉,此种共建方式的探索在双鸭山全市还是第一家。

 



 
       今年以来,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创造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优质法治环境,促进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饶河县工商联,积极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着力打通联系非公经济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先后制定下发了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饶河县工商联《关于成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决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和《派驻工商联检察室联络室工作办法及规定》。在此基础上,开展设立了“驻会检察联络室”工作,实行检察干警挂点制度,选派有一定企业实践经验的检察干警专职负责检察联络室的法律协调和工作动态反馈。派驻检察联络室开设后,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每年定期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由非公经济企业代表与检察部门共同讨论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其法律需求,为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及反腐败形式,提供法律和解决预案。二是建立非公经济企业法律投诉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及时处理涉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非公企业的规范经营和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三是将根据非公企业的具体情况,针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建设工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助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与企业员工教育管理有机融合,助推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四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廉洁警示教育课、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检企廉政文艺活动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着力建立廉洁共建的长效机制。
 
 


 
     揭牌仪式上,陈宏旭检察长讲话指出,“派驻县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作为联系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家的平台和桥梁,要充分发挥好密切检企联系、深化法律服务、预防职务犯罪、展示检务公开、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等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沟通、协调、监督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使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家有发展环境的获得感,有投资营商的安全感,有平等保护的归属感,有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给饶河百姓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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