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管理机制建设 首页/ 队伍建设/ 队伍管理机制建设/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时间:2021-05-27

来源: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铭

录入:王璐璐

审核:逯凤云

【字体: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发展党员、表扬优秀、处理违纪及选举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一、做好会前的准备。
1、确定会议的议题。议题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要主题鲜明,中心突出。
2、事先通知。支委会要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程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二、出席大会的主要对象。全体党员参加,如个别党员请假,支部或支部委员会应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支部大会一般不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但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积极分子列席。
      三、大会的程序。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需要也可由支部书记委托支部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
2、主持者要报告应到的党员人数,实到数、缺席数,并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并主持大会讨论。
3、每个党员都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需要作出决议的问题,支委会可以事先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供支部大会讨论修改,最后由支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支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经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如支部大会所讨论的决议是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等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
5、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的内容要有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会议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求、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及最后的决议。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6、关于支部大会讨论的议题及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
 
        中共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2021年5月26日


联系地址: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700
版权所有 黑ICP备050005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