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07-19

来源: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逯凤云

录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审核:毛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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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上午,饶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揭牌仪式。此次活动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挂牌。
       饶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胜军、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宏旭共同为举报中心揭牌。饶河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以及特邀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此次成立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由检察机关原来的“职务犯罪举报中心”更名而来。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是检察工作面临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检察机关深化法律监督、聚焦公益保护和诉讼活动监督的重要举措。当前,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行为大量存在,加强公益保护刻不容缓,检察机关也迫切需要人民群众及时对相关领域的公益损害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中心成立后,将负责统一管理公益损害举报线索和诉讼违法控告线索。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等七大类事项。群众可通过来访、来信、12309电话、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举报线索。举报中心对举报、控告内容以及举报人、控告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精神或物质奖励。
        下一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作用,以百姓的关切点作为监督重点和方向,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和诉讼违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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