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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不再缺位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2-01-28

来源: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璐璐

审核: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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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是孩子们的第一位老师,要讲好“人生第一课”,帮他们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唤醒家长,让监护不再缺位,是我们检察机关发出“督促监护令”的目的。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案中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均为上学时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辍学,父母忙于工作,对孩子缺少时间管教,使孩子在社会上游荡,接触的人员多为社会闲散人员,逞强好胜,与其他人发生矛盾时,多使用暴力解决,未成年人缺少法律意识,监护人存在监护职责缺位。为了避免未成年人继续在社会上游荡,不健康的成长,结合该案中未成年人自身及家庭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之规定,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向该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了《责令接受督促监护令》及《督促监护令》。
 

 
       在宣告送达仪式上,检察官首先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随后详细讲解了督促监护令的内容及职责,结合案件情况、家庭情况认真分析了监护人存在的监护失责问题,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家长表示打算在春节后给孩子找一个技术学校让孩子继续学习,不在社会上接触不良人员,并严格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检察机关在参与未成年人司法活动时,我们就有责任尽最大的努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每一起案件中,给孩子们温暖有力的陪伴和鼓励,使他们有向阳而生的底气。
 

联系地址: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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